一、房地產(chan) 開發投資完成情況
1—3月份,全國房地產(chan) 開發投資27765億(yi) 元,同比增長0.7%;其中,住宅投資20761億(yi) 元,增長0.7%。
1—3月份,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房屋施工麵積806259萬(wan) 平方米,同比增長1.0%。其中,住宅施工麵積569045萬(wan) 平方米,增長1.1%。房屋新開工麵積29838萬(wan) 平方米,下降17.5%。其中,住宅新開工麵積21558萬(wan) 平方米,下降20.3%。房屋竣工麵積16929萬(wan) 平方米,下降11.5%。其中,住宅竣工麵積12323萬(wan) 平方米,下降11.3%。
二、商品房銷售和待售情況
1—3月份,商品房銷售麵積31046萬(wan) 平方米,同比下降13.8%;其中,住宅銷售麵積下降18.6%。商品房銷售額29655億(yi) 元,下降22.7%;其中,住宅銷售額下降25.6%。
3月末,商品房待售麵積56113萬(wan) 平方米,同比增長8.2%。其中,住宅待售麵積增長14.2%。
三、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到位資金情況
1—3月份,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到位資金38159億(yi) 元,同比下降19.6%。其中,國內(nei) 貸款5525億(yi) 元,下降23.5%;利用外資10億(yi) 元,下降7.8%;自籌資金12395億(yi) 元,下降4.8%;定金及預收款12252億(yi) 元,下降31.0%;個(ge) 人按揭貸款6369億(yi) 元,下降18.8%。
四、房地產(chan) 開發景氣指數
3月份,房地產(chan) 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為(wei) 96.66。
表1 2022年1—3月份全國房地產(chan) 開發和銷售情況
附注
1.指標解釋
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本年完成投資:指報告期內(nei) 完成的全部用於(yu) 房屋建設工程、土地開發工程的投資額以及公益性建築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麵積:指報告期內(nei) 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麵積(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mai) 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建築麵積)。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額:指報告期內(nei) 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價(jia) 款(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mai) 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合同總價(jia) )。該指標與(yu) 商品房銷售麵積同口徑,也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待售麵積: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麵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麵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麵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築、房地產(chan) 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麵積。
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本年到位資金:指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報告期內(nei) 實際可用於(yu) 房地產(chan) 開發的各種貨幣資金及來源渠道。具體(ti) 細分為(wei) 國內(nei) 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定金及預收款、個(ge) 人按揭貸款和其他資金。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房屋施工麵積:指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報告期內(nei) 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築麵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麵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麵積、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複施工的房屋麵積、本期竣工的房屋麵積以及本期施工後又停緩建的房屋麵積。多層建築物的施工麵積指各層建築麵積之和。
房屋新開工麵積:指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報告期內(nei) 新開工建設的房屋麵積,以單位工程為(wei) 核算對象。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施工的房屋建築麵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複工的建築麵積。房屋的開工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wei) 準。房屋新開工麵積指整棟房屋的全部建築麵積,不能分割計算。
房屋竣工麵積:指報告期內(nei) 房屋建築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築麵積的總和。
土地購置麵積:指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在本年內(nei) 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麵積。
土地成交價(jia) 款:指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進行土地使用權交易活動的最終金額。在土地一級市場,是指土地最後的劃撥款、“招拍掛”價(jia) 格和出讓價(jia) ;在土地二級市場是指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等最後確定的合同價(jia) 格。土地成交價(jia) 款與(yu) 土地購置麵積同口徑,可以計算土地的平均購置價(jia) 格。
2.統計範圍
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chan) 開發經營法人單位。
3.調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進行全麵調查。
4.全國房地產(chan) 開發景氣指數簡要說明
全國房地產(chan) 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遵循經濟周期波動的理論,以景氣循環理論與(yu) 景氣循環分析方法為(wei) 依據,運用時間序列、多元統計、計量經濟分析方法,以房地產(chan) 開發投資為(wei) 基準指標,選取了房地產(chan) 投資、資金、麵積、銷售有關(guan) 指標,剔除季節因素的影響,包含了隨機因素,采用增長率循環方法編製而成,每月根據新加入的數據對曆史數據進行修訂。國房景氣指數選擇2012年為(wei) 基年,將其增長水平定為(wei) 100。通常情況下,國房景氣指數100點是最合適的景氣水平,95至105點之間為(wei) 適度景氣水平,95以下為(wei) 較低景氣水平,105以上為(wei) 偏高景氣水平。
5.東(dong) 、中、西部和東(dong) 北地區劃分
東(dong) 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dong) 、廣東(dong) 、海南10個(ge) 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ge) 省;西部地區包括內(nei) 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yun) 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ge) 省(市、自治區);東(dong) 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ge) 省。
文章來源:國家統計局
責任編輯: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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