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金力泰高管“忽悠式”增持被公開譴責,被告上法庭案件還未了結後,又一上市公司高管“忽悠式”增持驚現。
2025年2月6日,ST永悅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製人暨董事長陳翔因未完成增持計劃,被上交所公開譴責。此前,公司發布增持計劃公告,陳翔計劃增持金額的下限為(wei) 250萬(wan) 元,但在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後,僅(jin) 增持了7.95萬(wan) 元,增持計劃完成率僅(jin) 為(wei) 3.18%。

2024年2月8日,ST永悅披露《關(guan) 於(yu) 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製人暨董事長陳翔增持股份金額不低於(yu) 250萬(wan) 元且不超過500萬(wan) 元。然而,8月9日,公司披露公告稱,陳翔的股份增持計劃未能在原定期限內(nei) 完成,其決(jue) 定將增持計劃的履行期限延長,延長期限為(wei) 1個(ge) 月,遇到定期報告窗口期的相應順延。截至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陳翔累計增持金額為(wei) 7.95萬(wan) 元,增持金額未能達到原定增持計劃金額的下限,本次增持計劃未完成。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實際控製人、董事麵向全市場披露增持股份計劃,是其作出的公開承諾,理應嚴(yan) 格遵守、及時履行。但該公司實際控製人暨時任董事長未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計劃實施增持,增持計劃完成率僅(jin) 為(wei) 3.18%,嚴(yan) 重影響市場合理預期。上述行為(wei) 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7.7.5條等相關(guan) 規定。鑒於(yu) 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guan) 規定,上交所決(jue) 定對ST永悅實際控製人暨時任董事長陳翔予以公開譴責。
神秘彩金随机派发规则注意到,ST永悅股價(jia) 曾大幅上漲。今年1月17日,ST永悅三位時任董事董雪峰、徐成鳳和董浩因未能完成增持計劃而被采取其他措施,但股價(jia) 卻出現了明顯上漲趨勢。隨後,市場對 ST永悅股價(jia) 的 dynasty 更加關(guan) 注,最終導致股價(jia) 出現大幅波動。2月6日的公告發布後,ST永悅股價(jia) 一度上漲,但隨後因市場反應強烈,股價(jia) 快速下跌,最終收於(yu) 3.21元/股,較上一交易日的3.63元/股跌幅達10.5%。
ST永悅專(zhuan) 注於(yu) 不飽和聚酯樹脂為(wei) 主的合成樹脂的研發、生產(chan) 和銷售。公司產(chan) 品廣泛應用於(yu) 人造石材、工藝品、玻璃鋼複合材料和塗料等領域。業(ye) 績預告顯示,ST永悅預計2024年度歸屬於(yu) 上市公司股東(dong) 的淨利潤為(wei) 1.56億(yi) 元至1.3億(yi) 元,同比降低8.11%。
值得注意的是,金力泰公司也曾出現過類似情況,公司股價(jia) 曾因board member未履行增持計劃而出現大幅波動。這些案例表明,部分公司高管和董事會(hui) 成員在麵對股東(dong) 增持要求時,往往采取了各種手段規避責任,最終導致股價(jia) 出現極端波動,投資者利益受損。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市場和監管機構,上市公司高管和董事會(hui) 成員在履行承諾時必須嚴(yan) 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違規操作。對於(yu) 未履行股份增持計劃的高管和董事會(hui) 成員,上交所的公開譴責無疑是一種嚴(yan) 厲的警示,也進一步加強了投資者保護機製的有效性。同時,監管機構應加強對上市公司高管和董事會(hui) 成員的監管,確保其在履行承諾時的誠信和自律。投資者在麵對企業(ye) 承諾時,應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因企業(ye) 高管的不當行為(wei) 導致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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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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