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wei) 發揮綠色工廠在製造業(ye) 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打造綠色製造領軍(jun) 力量,推動工業(ye) 綠色發展,助力工業(ye) 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結合廣東(dong) 省實際,就2024年度綠色製造名單推薦工作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ti) 要求
按照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廣東(dong) 省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相關(guan) 要求和程序組織開展推薦相關(guan) 工作。推薦範圍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ye) 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ye) 。企業(ye) 或園區按照自願原則,依據《暫行辦法》相關(guan) 標準要求,編寫(xie) 評價(jia) 報告並通過“工業(ye) 節能與(yu) 綠色發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逐級提交。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製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chan) 的;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汙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被動態調整出綠色製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guan) 部門相關(guan) 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yan) 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ye) 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二、具體(ti) 要求
(一)綠色工廠
申報企業(ye) 按照行業(ye) 類型,對照綠色工廠相關(guan) 評價(jia) 標準(國家層麵綠色工廠評價(jia) 標準清單,2024年度)開展評價(jia) ,其他行業(ye) 按照《綠色工廠評價(jia) 通則》(GB/T36132-2018)進行評價(jia) 。
(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ye)
申報企業(ye) 按照行業(ye) 類型,對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ye) 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ye) 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2023年7月更新)進行評價(jia) ,其他行業(ye) 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ye) 評價(jia) 有關(guan) 要求進行評價(jia) 。
(三)綠色工業(ye) 園區
按照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暫行辦法》綠色工業(ye) 園區評價(jia) 有關(guan) 要求進行評價(jia) ,推薦的綠色工業(ye) 園區是以產(chan) 品製造和能源供給為(wei) 主要功能、工業(ye) 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範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工業(ye) 園區。各地區要組織工業(ye) 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製造水平高的工業(ye) 園區進行申報,優(you) 先推薦綠色工廠數量多的工業(ye) 園區。
三、工作要求
(一)2024年度綠色製造名單遴選推薦工作應貫徹和銜接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有關(guan) 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區行業(ye) 、企業(ye) 發展實際,鼓勵和引導本地綠色發展基礎好的企業(ye) 、園區對照綠色工廠、綠色工業(ye) 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ye) 有關(guan) 標準開展評價(jia) ,持續實施綠色化改造升級,彌補短板,逐步提升本地綠色製造名單層級。
(二)做好綠色製造促進工作與(yu) 新型工業(ye) 化、製造業(ye) 當家、碳達峰碳中和、百千萬(wan) 工程以及工業(ye) 汙染防治等工作的銜接融合,建立本地區綠色製造名單支持和相關(guan) 績效情況台賬,主動將綠色製造促進工作與(yu) 其他重要工作融合推進。我廳將不定期收集匯總各地先進做法,適時通報先進典型做法。
(三)各地推薦情況,請匯總填入附件。推薦函和企業(ye) 、園區申報材料,請於(yu) 2024年6月30日前通過“工業(ye) 節能與(yu) 綠色發展管理平台”提交我廳。推薦函和推薦名單匯總表請通過OA辦公係統報送我廳。
廣東(dong) 省工業(ye) 和信息化廳
2024年6月4日
(聯係人及電話:姚鋼鋒,020-83133361)
文章來源:廣東(dong) 省工業(ye) 和信息化廳
責任編輯: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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