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即將出台新規:嚴(yan) 禁在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裏範圍內(nei) 新建化工項目。
由武漢市安監局起草的《武漢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準入管理若幹規定(送審稿)》提出:嚴(yan) 禁在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裏範圍內(nei) 新建化工項目;嚴(yan) 格限製在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裏範圍內(nei) 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嚴(yan) 格控製在長江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
武漢市安監局負責人強調,按照中央關(guan) 於(yu) 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對沿江化工企業(ye) 準入也提出了明確要求。依據《國家安全生產(chan) 法》等法律、法規,對我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準入管理進行進一步規範,十分必要。
目前,該《規定》正在報請市法製辦審核,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將在近期以規範性文件形式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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