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湖南召開第二批省級環保督察動員會(hui) ,啟動對長株潭等7個(ge) 市的環保督察。從(cong) 會(hui) 上獲悉,第二批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對象為(wei) 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婁底市、永州市、張家界市等,定於(yu) 7月25日開展督察進駐,進駐時間約20天。
根據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組職責,7個(ge) 督察組全部開通信訪舉(ju) 報電話和郵政信箱。督察組受理舉(ju) 報電話時間為(wei) 每天8:00-18:00。
長沙市:舉(ju) 報電話:0731-81800623;郵政信箱:長沙市A010號郵政信箱
株洲市:舉(ju) 報電話:0731-22203155;郵政信箱:株洲市105號郵政專(zhuan) 用信箱
湘潭市:舉(ju) 報電話:0731-55882860;郵政信箱:湘潭市A002號郵政信箱
郴州市:舉(ju) 報電話:0735-6663949;郵政信箱:郴州市43號信箱
婁底市:舉(ju) 報電話:0738-8230960;郵政信箱:婁底市028號郵政信箱
張家界市:舉(ju) 報電話:0744-8595377;郵政信箱:張家界市永定區南莊坪07號信箱
永州市:舉(ju) 報電話:0746-8323006;郵政信箱:永州市11號信箱
湖南省副省長陳文浩出席會(hui) 議並講話,湖南省省環保廳黨(dang) 組書(shu) 記、廳長鄧立佳介紹第二批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有關(guan) 工作安排和要求。根據湖南省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省級環保督察的主要內(nei) 容包括六部分: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及交辦信訪件辦理情況;人民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辦理情況;汙染防治攻堅戰和夏季攻勢;國家組織開展的標誌性重點戰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guan) 於(yu) 環境保護重大決(jue) 策部署落實情況;重點領域、區域、流域汙染治理和突出環境問題治理和整改情況。
按照湖南省省級環保督察方案,進駐督察分為(wei) 三個(ge) 階段。第一階段為(wei) 市州本級督察,主要是召開相關(guan) 會(hui) 議,開展個(ge) 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ju) 報。督察期間設立1個(ge) 舉(ju) 報電話專(zhuan) 線和1個(ge) 舉(ju) 報郵政信箱,在主流媒體(ti) 上向社會(hui) 公布,每天上午8點至下午6點接受群眾(zhong) 來信、來電。第二階段是延伸督察,主要是核實問題、調查取證,采取個(ge) 別談話、座談問詢、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初步核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調查應承擔的責任。第三階段是梳理分析歸納。初步形成主要問題或問題線索清單;就督察發現的有關(guan) 情況與(yu) 黨(dang) 委政府主要領導交換意見;開展補充性督察;草擬督察工作報告。
進駐督察結束後,督察組將督察報告提交省委、省政府批準後,向被督察市州黨(dang) 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反饋,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ti) 整改意見和要求。被督察市州、縣市區應按要求製定整改方案,整改落實情況向社會(hui) 公開。督察組適時組織“回頭看”。督察結果將移交省委組織部,作為(wei) 對被督察市州、縣市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jia) 、調整任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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