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獎

飛鹿股份股東高管頻頻減持套現為哪般?” 135203″

    位於(yu) 湖南株洲的飛鹿股份,自2017年6月13日上市以來,的確像它的名字一樣名副其實,不過卻令人有些隱憂,因為(wei) 股東(dong) 高管們(men) 像鹿一樣飛奔,持續地“減持”套現。

    9月16日,株洲飛鹿高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鹿股份”)再次發生1筆大宗交易,總成交數量為(wei) 41.40萬(wan) 股,總成交金額為(wei) 399.51萬(wan) 元,成交價(jia) 格為(wei) 9.65元,當日收盤報價(jia) 10.77元,漲幅0.47%,成交金額1536.55萬(wan) 元;大宗交易成交金額占當日成交金額26.00%,折價(jia) 10.40%。

    而頻頻發生的股東(dong) 高管股票減持令飛鹿股份飽受質疑。

    高管頻頻減持套現

    在此之前的9月11日,飛鹿股份發布公告稱,占股3.04%、持有公司3700693股的公司副總裁彭龍生累計減持了55萬(wan) 股,占總股本的比例達到0.45%。目前,彭龍生仍持有飛鹿股份3150693股,占總股本的2.60%。

    飛鹿股份專(zhuan) 注於(yu) 國內(nei) 高端軌道裝備塗料,產(chan) 品覆蓋了高鐵、地鐵在內(nei) 的軌道交通裝備防腐、軌道工程防水、軌道建設維護、城市管廊與(yu) 市政建設、風電、新能源汽車製造等諸多領域,而享有盛譽。但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ye) 板上市僅(jin) 僅(jin) 兩(liang) 年時間,飛鹿股份給公眾(zhong) 最深刻的印象竟然是“減持套現”。

    中外塗料從(cong) 公告中了解到,今年飛鹿股份今年3月18日披露了彭龍生的減持計劃:自當時公告之日起三個(ge) 交易日後(即2019年3月22日)六個(ge) 月內(nei) 以大宗交易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ge) 交易日後(即2019年4月10日)六個(ge) 月內(nei) 以集中競價(jia) 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90萬(wan) 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0.74%)。截止9月11日,彭龍生累計減持股份數量已達本次減持計劃的半數以上,按照相關(guan) 規定飛鹿股份需要披露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

    截止9月11日,彭龍生6月25日以11.656元的均價(jia) 減持28萬(wan) 股, 6月28日以11.3元的均價(jia) 減持5萬(wan) 股,9月10日以10.711元的均價(jia) 減持22萬(wan) 股。3次減持行動累計套現618.51萬(wan) 元,減持的原因為(wei) “個(ge) 人資金需求”。

    飛鹿股份表示,彭龍生不屬於(yu) 公司控股股東(dong) ,本次減持不會(hui) 導致公司控製權發生變更,不會(hui) 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

    除彭龍生外,飛鹿股份尚有董事兼副總裁範國棟、監事陳佳、監事劉帥、執行總裁劉雄鷹於(yu) 同一時間提交了減持申請。飛鹿股份7月10日披露的關(guan) 於(yu) 公司部分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股份減持計劃時間過半的進展公告顯示,劉雄鷹5月14日以10.65元的均價(jia) 減持1.03萬(wan) 股,5月15日  以10.768元的均價(jia) 減持65.07萬(wan) 股,何曉鋒4月25日以11.528元的均價(jia) 減持35.2萬(wan) 股,4月26日以10.879元的均價(jia) 減持80.1萬(wan) 股。劉雄鷹、何曉鋒兩(liang) 人合計減持181.4萬(wan) 股,累計套現約2000萬(wan) 元。

    股東(dong) 違規減持遭處罰

    實際上,從(cong) 2018年6月開始,飛鹿股份的股東(dong) ,就已經大規模實施減持計劃,違規減持、紮堆減持,達到套現目的。其中飛鹿股份第一大流通股股東(dong) 寧波聚貝投資合夥(huo) 企業(ye) (有限合夥(huo) )就因違規減持,收到了湖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jue) 定書(shu) ,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3月18日,湖南證監局公布的行政監管措施決(jue) 定書(shu) 指出,截至2018年10月7日,寧波聚貝投資持有飛鹿股份7.24%的股份,股份來源為(wei) 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票。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14日,寧波聚貝投資通過證券交易係統以大宗交易及競價(jia) 方式合計減持飛鹿股份股票361.25萬(wan) 股,占飛鹿股份股份總數的2.97%,減持後持有飛鹿股份的股份比例下降至4.27%。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ge) 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 日內(nei) 編製權益變動報告書(shu) ,向中國證監會(hui) 、證券交易所提交書(shu) 麵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nei) ,不得再行買(mai) 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然而寧波聚貝投資在持股比例下降到5%時,未按照規定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書(shu) 麵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shu) ,也未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yi) 務前停止賣出飛鹿股份股份。為(wei) 此,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湖南證監局決(jue) 定對寧波聚貝投資采取出具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外塗料發現,這並非是寧波聚貝投資第一次因為(wei) 此違規減持遭遇處罰。2019年1月17日,飛鹿股份公告稱,寧波聚貝投資因違規減持受到創業(ye) 板監管函。卻並未引起寧波聚貝投資的足夠重視。通過此次違規減持,寧波聚貝投資套現約3600萬(wan) 元。

    大規模套現令人揣測

    不僅(jin) 僅(jin) 如此,飛鹿股份其他個(ge) 人股東(dong) 減持動作也是蠢蠢欲動。在寧波聚貝投資被湖南證監局警示的同一天,飛鹿股份同時發布預披露公告稱,於(yu) 3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總裁範國棟、監事陳佳、監事劉帥、執行總裁劉雄鷹、副總裁兼董事會(hui) 秘書(shu) 何曉鋒、副總裁彭龍生出具的《關(guan) 於(yu) 減持所持飛鹿股份公司股份的減持計劃告知函》。

    根據公告,上述6人擬合計減持不超過326萬(wan) 股,占合計持股比例的23.55%)。對於(yu) 減持原因,6人均為(wei) “個(ge) 人資金需求”。對於(yu) 減持價(jia) 格,6人表示:根據減持時的二級市場價(jia) 格及交易方式確定,減持價(jia) 格不低於(yu) 發行價(jia) 。按當時收盤價(jia) 格,按照發行價(jia) 計算,6人頂格減持將套現超過3300萬(wan) 元。

    但這同樣不是上述6人的首次減持。早在2018年6月23日,飛鹿股份就曾發布董事兼副總裁範國棟、監事陳佳、監事劉帥、執行總裁劉雄鷹、副總裁兼董事會(hui) 秘書(shu) 何曉鋒、副總裁彭龍生減持預告,預計半年內(nei) 減持不超過5.47%。

    值得關(guan) 注的是,飛鹿股份2018年實現營收3.83億(yi) 元,同比增長35.20%;歸屬於(yu) 上市公司股東(dong) 的淨利潤2527.44萬(wan) 元,同比下滑17.55%;基本每股收益為(wei) 0.21元,同比下滑27.78%。歸屬於(yu) 上市公司股東(dong) 的淨資產(chan) 4.58億(yi) 元,較上年末增長4.44%;負債(zhai) 合計3.9億(yi) 元;經營活動產(chan) 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wei) 負3270.39萬(wan) 元。

    今年8月14日飛鹿股份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業(ye) 績顯示,實現營業(ye) 收入1.71億(yi) 元,同比增長19.57%;淨利潤450.54萬(wan) 元,同比下滑58.43%;扣非後淨利潤376.61萬(wan) 元,同比下滑65.09%。增收不增利,淨利潤日益下滑,差強人意,負債(zhai) 率高,飛鹿股份承受的巨大壓力可見一斑。

    財經投資專(zhuan) 家李向陽表示,上市公司股東(dong) 減持,本身是一個(ge) 正常的退出機製的安排,無可厚非。但上市公司股東(dong) 頻頻的減持行為(wei) ,會(hui) 對股價(jia) 造成嚴(yan) 重的影響,說明股東(dong) 對公司的前景非常不樂(le) 觀,相應公司的股價(jia) 極有可能遭遇跌停甚至連續跌停。此外,股東(dong) 減持套現,會(hui) 抽離整個(ge) 市場的資金,對整個(ge) 市場而言,就是失血!

    飛鹿股份雖然表示減持計劃不會(hui) 對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產(chan) 生重大影響。但在上市僅(jin) 僅(jin) 兩(liang) 年的時間裏,已經頻繁出現多名股東(dong) 大規模套現的情況,不免令人揣測。

責任編輯: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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