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田矽穀公館。
“享生態 一步即公園。”
“10萬(wan) 平方米矽穀中央公園、13萬(wan) 平方米富裕河公園。”
長春市矽穀大街益田矽穀公館項目的這些銷售宣傳(chuan) 語,對於(yu) 有公園情結的購房者來說,極具誘惑力。麻煩也因此惹下,現在,開發商宣稱的10萬(wan) 平方米矽穀中央公園變成了僅(jin) 3萬(wan) 多平方米,一步即公園更是子虛烏(wu) 有。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以發布虛假廣告,對益田矽穀公館的開發商長春力保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處以20萬(wan) 元罰款。
奔著公園買(mai) 房,結果是個(ge) 圈套
“我們(men) 當初都是奔著開發商宣稱的這個(ge) 10萬(wan) 平方米矽穀中央公園來買(mai) 的房,銷售人員以及宣傳(chuan) 資料上都顯示這個(ge) 10萬(wan) 平方米公園與(yu) 小區一牆之隔,但等買(mai) 房後發現,原本應該是公園的位置蓋起了房子。”一位購房者告訴記者。
有購房業(ye) 主告訴記者,他們(men) 到長春市高新區的建設部門了解情況,得到的答複是,益田矽穀公館在銷售期間,旁邊根本就沒有公園的規劃,這10萬(wan) 平方米的地塊是R類居住用地。“開發商的這種行為(wei) 對我們(men) 購房者是一種欺詐。”
經過業(ye) 主的投訴,2019 年 1 月 31 日由長春新區規劃局公示調整,該地塊由 R 類用地調整為(wei) 公園綠地和服務設施用地,但公園的麵積僅(jin) 有3萬(wan) 多平方米。
2021年1月18日,記者來到益田矽穀公館一期現場,沒有找到公園的影子。據附近居民稱,公園應該正在建設之中,就在工地的後側(ce) ,麵積小得可憐。
益田矽穀公館開發商長春力保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一位營銷經理針對購房業(ye) 主反映公園“縮水”一事表示:“業(ye) 主可以去相關(guan) 部門投訴,或者主張自己的權利。”
虛假宣傳(chuan) 被罰20萬(wan) 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6 月 23 日,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接到群眾(zhong) 舉(ju) 報,稱長春益田開發商宣傳(chuan) 項目旁有 10 萬(wan) 平方米公園,但實際隻有 3 萬(wan) 平方米, 2020年8 月 11 日,該局立案調查。
經查,益田矽穀公館一期項目是長春力保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當事企業(ye) 長春力保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為(wei) 2007年 2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為(wei) 李彬。
經查,當事企業(ye) 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及規劃許可的情況下, 為(wei) 宣傳(chuan) 益田矽穀公館一期項目,在 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底,自己印製宣傳(chuan) 冊(ce) 展示項目周邊設施,宣稱“項目旁邊地塊為(wei) 10 萬(wan) 平方米公園”,並利用宣傳(chuan) 冊(ce) 給客戶做宣傳(chuan) ,分別使用了“藝術公園”“矽穀中央公園”“10 萬(wan) 平方米矽穀公園”等廣告詞語進行推廣宣傳(chuan) , 並宣稱“享生態 一步即公園 10 萬(wan) 平方米矽穀中央公園 13 萬(wan) 平方米富裕河公園”。益田矽穀公館一期項目距離富裕河公園其實有 1000 米,中間還隔著順達路和益田楓露小區,並不是一步即公園。根據長春新區規劃局公示信息,該地塊為(wei) B-5 地塊,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由長春新區規劃局公示調整,由 R 類用地調整為(wei) 公園綠地(B-5-1) 和服務設施用地(B-5-2)。當事企業(ye) 於(yu) 2020 年 4 月 26 日取得 B-5-1 地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9 年 9 月 29 日取得B-5-2 地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現在 B-5-1 地塊建設 37873.74平方米綠地公園,B-5-2 地塊建設 60831平方米文化總部基地。當事人宣稱“10 萬(wan) 平方米公園”“一步即公園”的信息與(yu) 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發布虛假廣告”的規定。
曾因服務費被罰50萬(wan) 元
2020年3月25日,記者采訪了相關(guan) 當事人。購房者們(men) 稱,他們(men) 都是益田·翠堤悅府的業(ye) 主,分別於(yu) 2018年和2019年購買(mai) 了益田·翠堤悅府項目的房子,買(mai) 房時都額外交了1.5萬(wan) 至2萬(wan) 元不等的現金,交了這筆錢,才能享受到各項優(you) 惠,1.5萬(wan) 元抵3萬(wan) 元、2萬(wan) 元抵4萬(wan) 元,但最終購房成交價(jia) 和備案價(jia) 一樣,沒有享受任何實際優(you) 惠。購房者們(men) 將開發商投訴至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春新區分局,隨後遭到立案調查。
7月28日,長春市力保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因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jia) 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yu) 其進行交易,被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50萬(wan) 元罰款。無獨有偶,8月25日,長春天朗地產(chan) 有限公司開發的奧體(ti) 玉園項目也存在同樣問題被處罰50萬(wan) 元。中國房地產(chan) 報記者調查發現,這兩(liang) 家地產(chan) 公司法人係同一人。
處罰力度被指“撓癢癢”
益田矽穀公館的購房業(ye) 主對記者說,20萬(wan) 元的罰款,對於(yu) 開發商長春力保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來說,根本不算什麽(me) ,就像“撓癢癢”一樣,但“開發商對於(yu) 業(ye) 主們(men) 的傷(shang) 害卻是巨大的”。
另據益田·翠堤悅府購房業(ye) 主表示,行政管理部門對開發商長春力保房地產(chan) 開發有限公司做出了50萬(wan) 元處罰決(jue) 定,但沒有要求開發商返還服務費,“50萬(wan) 元對於(yu) 開發商來說根本不算什麽(me) ,但其向我們(men) 業(ye) 主收取的服務費就有數百萬(wan) 甚至上千萬(wan) 元,這個(ge) 邏輯我們(men) 搞不明白!”
文章來源:中國房地產(chan) 報
責任編輯:毛新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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