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安全監管局、公安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和《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有關(guan) 工作的通告》(簡稱《通告》)今起施行。上午,市交通執法總隊聯合本市公安、安監等部門,在G15沈海高速滬浙等危險品指定通行道口,開展全市範圍危運行業(ye) 聯合執法檢查。
道路執法,嚴(yan) 查危運車輛未接入平台情況
《意見》明確,危險化學品承運人和承運車輛必須能夠正常接入交通運輸部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並向上海市運輸管理機構申請接受查驗,經查驗符合條件被錄入《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接入車輛目錄》的,方可在上海從(cong) 事危險化學品運輸。
上午8:30時,在G15沈海高速滬浙收費口(危險品運輸車輛指定通行道口),公安道口交警與(yu) 交通執法人員已開始對入滬危險品運輸車輛進行攔截檢查,嚴(yan) 查檢查運輸車輛是否錄入《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接入車輛目錄》,並檢查從(cong) 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車輛、人員是否具有營運資質。
如發現未接入車輛,執法人員將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guan) 規定,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shu) 》,並發放《宣傳(chuan) 資料》,要求車輛所屬企業(ye) 立即整改,赴本市運輸管理機構辦理車輛查驗工作。9月10日至19日期間,當事車輛仍可至本次業(ye) 務在滬目的地進行卸貨;9月20日後被查獲的違法車輛,交通執法部門將會(hui) 同公安部門,拒絕其入境上海市,並要求其原路返回。
同時,若當事人以闖關(guan) 、罷運等拒不返回的,或已被開具過《責令整改通知書(shu) 》,未及時整改再次被查處的,交通執法部門將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guan) 規定,對相關(guan) 企業(ye) 處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罰款。
上戶檢查,加強對危化品場站和企業(ye) 安全隱患排查
《通告》強調,各區(縣)要全麵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尤其加強對各倉(cang) 儲(chu) 、貨運站點的排摸檢查,對未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違法從(cong) 事危險化學品倉(cang) 儲(chu) 、堆存、裝卸、過駁、拚裝或者對危險貨物集裝箱進行拆裝箱等經營服務予以嚴(yan) 厲打擊,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全麵提升全市危化品運輸安全運營水平。
上午,執法人員還對位於(yu) 金山的上海化工區開展專(zhuan) 項整治保障工作,由金山區交通執法大隊聯合化工區管委會(hui) 、公安、安監以及市交通執法總隊等部門,對化工區危運企業(ye) 開展上戶檢查。如發現有未錄入《上海市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台接入車輛目錄》相關(guan) 車輛的,將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shu) 》並要求發貨單位停止供貨。
執法人員表示,開展危險品運輸車輛查驗工作,是為(wei) 了加強本市危險品道路運輸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an) 安全,希望廣大危險品運輸企業(ye) 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做好車輛查驗工作,並進一步加強內(nei) 部安全管理,共同維護城市運行安全。
責任編輯:李德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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