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市消費者協會(hui) 舉(ju) 行家庭裝修維權通報和消費培訓會(hui) ,通報了濟南市這一領域的典型案例。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全市消協組織共接到相關(guan) 投訴284件,涉及金額約1600萬(wan) 元。其中,涉及材料質量低劣的255件,約占九成;涉及拖延工期的16件;涉及保修期維修收費的6件;涉及裝修期間加收額外費用的5件;涉及裝修公司卷款跑路的2件。
案例:走“私單”吞苦果
有些消費者想通過與(yu) 裝修公司個(ge) 別人員間的“私單”省錢,卻招來煩心事。2012年11月,劉女士反映,其與(yu) 某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設計師在溝通時表示,通過他可以省5000元。劉女士便將部分裝修費用直接交由設計師代辦,其間製作了兩(liang) 個(ge) 衣櫥,後來衣櫥出現問題,無法使用。劉女士找到該公司,但設計師已經辭職,施工隊也非該公司所有。
案例:合同在手卻難說理
有的消費者雖然手裏有合同,但因內(nei) 容不明確,無力說理。2015年2月,劉先生與(yu) 某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協議,規定牆麵處理是刷兩(liang) 遍膩子,做一遍修補。但施工方隻粉刷兩(liang) 遍,未予修補,且牆體(ti) 出現裂紋。商家維修一次未能修好,再次修補便要收費,但對這項費用,協議中沒做明確規定。
案例:裝修公司卷款跑路
家裝公司不規範,消費者也會(hui) 遇到麻煩事。2015年5月份、6月份,消費者陳先生、張先生等3人分別與(yu) 濟南某裝修公司簽訂裝修服務協議,交納30%定金後,裝修公司電話無人接聽,辦公地址關(guan) 門,負責人聯係不上,疑似卷款跑路。
專(zhuan) 家聲音 家裝要保證“三個(ge) 後牆”不倒
在隨後的消費培訓會(hui) 上,裝修專(zhuan) 家、市政協特邀顧問、住建部內(nei) 裝修相關(guan) 標準主編者任建國表示,家庭裝修必須要保證“三個(ge) 後牆”不倒,即如何控製功能效果、總工期及總造價(jia) 。
首先,在選擇裝飾裝修公司時,要充分驗證其相關(guan) 資質,特別注意其是否為(wei) 掛靠性質,並對該公司同類業(ye) 績的裝修進行考察。其次,在簽訂合同時,應對各項內(nei) 容作盡可能詳細的約定,一些口頭承諾也寫(xie) 入補充協議,所有的增減項目都要有變更單並由裝修公司蓋章,避免直接與(yu) 項目經理或者工人私下交易。此外,任建國還強調,“合同中要特別標明,非因業(ye) 主變更造價(jia) 超出10%的部分,均由裝修公司自行負擔;超過工期要付違約金而不是僅(jin) 僅(jin) 付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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