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百萬(wan) 元購買(mai) 了一輛寶馬轎車,後來發現這輛車有的地方補過漆。消費者沈先生怒而打官司,經黃陂區人民法院一審,判定汽車銷售商武漢鄂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部分欺詐,判其雙倍賠償(chang) 共計35290元,沈先生對判決(jue) 結果不滿意,目前已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4年2月份,沈先生到位於(yu) 黃陂盤龍城的武漢鄂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選中了一輛寶馬740型轎車,當年3月11日提了車。
第二天,沈先生把車送到家附近的一家汽車美容店去裝飾,提車時,保養(yang) 技師告訴他,車的油漆有部分不是原裝的,是補過的,懷疑車輛在交付前與(yu) 其他物體(ti) 擦碰過。
“我當時一聽就很惱火,96萬(wan) 買(mai) 的新車還沒開就補過油漆,這讓誰都難以接受。”沈先生便前往鄂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詢問,對方承認確實補過油漆,屬於(yu) 交付車輛之前造成的。沈先生認為(wei) 受了騙,要求退車,但該公司不同意。
經黃陂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鄂寶公司隱瞞了車輛補漆的事實,存在銷售欺詐行為(wei) ,由於(yu) 補漆不影響整車的安全性能及使用,故鄂寶公司的行為(wei) 構成部分欺詐,以補漆的17645元費用為(wei) 基數,判處鄂寶公司雙倍賠償(chang) 35290元。
沈先生不服一審判決(jue) ,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日,記者采訪了鄂寶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車輛肯定是新車,但至於(yu) 為(wei) 什麽(me) 補過漆,她並不清楚。“造成車輛油漆被擦的可能性很多,比如可能是運輸時車輛被劃傷(sh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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