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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的三次集中供地增加了建設品質要求,出現了高品質商品住宅這個(ge) 新名詞。第二批集中供地的43宗地塊中有36宗地塊都設置了競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的環節。
2021年12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官網發布《關(guan) 於(yu) 規範高品質商品住宅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為(wei) 《通知》),就高標準住宅建設的實施標準、管控過程、組織保障等方麵進行規範。《通知》適用於(yu) 2021年起,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nei) 通過集中供地方式取得用地的高品質住宅建設項目。
《通知》明確,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由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健康建築、宜居技術應用和管理模式六個(ge) 部分組成。高品質住宅建設要求包括最低品質要求和競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其中,最低品質要求為(wei) 綠色建築二星級標準、采用裝配式建築且裝配率達到60%、設置太陽能光伏或光熱係統。
在實施標準方麵,《通知》表明,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的最低品質要求設置太陽能光伏或光熱係統。太陽能光伏或光熱需執行居住建築應符合《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DB11/891-2020),公共建築應符合《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DB11/687-2015)等現行標準。
宜居技術內(nei) 容應在圖紙等設計文件中予以落實,其中綠色建材應用還應在施工選材環節予以落實。外牆保溫工程、屋麵保溫工程、防水工程、建築門窗承諾質量保修期限應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載明。而前一次北京地拍中防水工程承諾質量保修期限為(wei) 15年。
在過程管控方麵,《通知》也提出,商品住房項目管理以建設單位承諾為(wei) 主,各相關(guan) 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施工圖備案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實施方案專(zhuan) 家評審會(hui) ,對高品質住宅建設項目中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等技術方案進行專(zhuan) 家評審。在辦理預售許可證時,建設單位提交的高品質住宅建設項目的預售方案中,也應包含綠色建築和健康建築自評價(jia) 報告、裝配率計算書(shu) 和超低能耗建築評價(jia) 報告、宜居技術應用和建築師負責製等管理模式相關(guan) 資料,依承諾對社會(hui) 公示,接受購房人監督。
根據北京市《綠色建築評價(jia) 標準》,無論是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的綠色建築,都必須滿足全裝修交房,在交付前,住宅建築內(nei) 部牆麵、頂麵、地麵全部鋪貼、粉刷完成,門窗、固定家具、設備管線、開關(guan) 插座及廚房、衛生間固定設施安裝到位;公共建築公共區域的固定麵全部鋪貼、粉刷完成,水、暖、電、通風等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到位。換句話說,購房者購買(mai) 了承諾高品質建設的商品住宅,未來收房時得到的一定是全裝修住宅。
《通知》原文如下
關(guan) 於(yu) 規範高品質商品住宅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
京建發[2021] 384號
各區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房管局),東(dong) 城、西城、石景山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各相關(guan) 單位:
為(wei) 了落實《北京城市總體(ti) 規劃(2016年-2035年)》中提出的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的要求,提高我市商品住房項目建築品質,我市以人民獲得感為(wei) 根本出發點,提出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要求,包括最低品質要求和競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建築品質)。最低品質要求為(wei) 綠色建築二星級標準、采用裝配式建築且裝配率達到60%、設置太陽能光伏或光熱係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由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健康建築、宜居技術應用和管理模式六個(ge) 部分組成。為(wei) 規範高品質商品住宅項目建設管理,確保相關(guan) 內(nei) 容指標有效落實,現就有關(guan) 要求通知如下:
一、 實施標準
(一)綠色建築:應符合《綠色建築評價(jia) 標準》(GB/T 50378-2019)和北京市《綠色建築評價(jia) 標準》(DB11/T 825-2021)等現行標準。
(二)裝配式建築:應符合《裝配式建築評價(jia) 標準》(DB11/T 1831-2021)、《住宅設計規範》(DB11 1740-2021)等現行標準,單體(ti) 建築麵積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築、建設項目的構築物、配套附屬設施(垃圾房、配電房等)可不采用裝配式建築。
(三)太陽能光伏或光熱:居住建築應符合《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DB11/891-2020),公共建築應符合《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DB11/687-2015)等現行標準。
(四)超低能耗建築:居住建築應符合《超低能耗居住建築設計標準》(DB11/T1665-2019);公共建築應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示範項目技術導則》(京建發〔2018〕183號)等現行標準。
(五)健康建築:應符合《健康建築評價(jia) 標準》(T/ASC 02-2016)或國際WELL 建築標準;當發布實施健康建築的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或地方標準時,應符合現行標準。
(六)宜居技術內(nei) 容應在圖紙等設計文件中予以落實,其中綠色建材應用還應在施工選材環節予以落實;外牆保溫工程、屋麵保溫工程、防水工程、建築門窗承諾質量保修期限應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載明。
(七)工程總承包模式應在工程承發包環節予以落實。
(八)建築師負責製應執行《北京市建築師負責製試點指導意見》(京規自發〔2021〕28號),賦予建築師與(yu) 建設單位共同發布指令、認可工程、簽證付款的權利,並在建築師服務合同中約定,並予以落實。
(九)綠色建築性能保險應在保險合同中予以落實。
(十)BIM技術應采用正向設計,且符合《建築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GB/T 51212-2016)、《建築信息模型設計交付標準》(GB/T 51301-2018)、《建築信息模型施工應用標準》(GB/T 51235-2017)、《民用建築信息模型設計標準》(DB11/1063-2014)、《民用建築信息模型深化設計建模細度標準》(DB11T1610-2018)等現行標準,並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BIM技術應用實施意見》相關(guan) 要求。
二、過程管控
商品住房項目管理以建設單位承諾為(wei) 主,各相關(guan) 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一)項目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即可開展設計招標,項目應在工程總承包發包前完成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程序。
(二)在施工圖備案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實施方案專(zhuan) 家評審會(hui) ,並邀請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和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相關(guan) 部門參加專(zhuan) 家評審會(hui) 議。高品質住宅建設實施方案應依據承諾提供綠色建築和健康建築自評價(jia) 報告、裝配率計算書(shu) 、超低能耗建築自評價(jia) 表、實施建築師負責製的具體(ti) 措施說明等相關(guan) 材料。
(三)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建設單位應將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有關(guan) 內(nei) 容在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網站的施工許可係統進行填報。
(四)在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嚴(yan) 格按照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要求進行管理,依據承諾內(nei) 容,落實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健康建築、宜居技術應用、建築師負責製等管理模式的要求;如施工圖設計文件發生變更影響承諾內(nei) 容應重新組織方案評審。對於(yu) 承諾全生命周期應用BIM技術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組織參建各方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運維各階段開展建築信息模型(BIM)應用,應做好各階段模型交付及應用;交付小業(ye) 主階段應包含隱蔽工程建設數據信息的可視化模型文件,建設單位也可將施工單位交付的可視化模型文件提供給物業(ye) 單位,或者合同約定施工單位交付給物業(ye) 單位。鼓勵建設單位申報北京市建築信息模型(BIM)應用示範工程。
施工單位應按照要求在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網站的建築節能與(yu) 建材管理服務平台中填報超低能耗建築信息和建材采購信息。
(五)在辦理預售許可證時,建設單位應提交預售方案。高品質住宅建設項目的預售方案應包含綠色建築和健康建築自評價(jia) 報告、裝配率計算書(shu) 和超低能耗建築評價(jia) 報告、宜居技術應用和建築師負責製等管理模式相關(guan) 資料,依承諾對社會(hui) 公示,接受購房人監督。
(六)在項目完工後,建設單位應對高品質住宅建設項目按照承諾內(nei) 容進行綠色建築、裝配率、超低能耗建築、建築師負責製等專(zhuan) 項驗收,並邀請市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委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相關(guan) 部門參加。
(七)在項目竣工備案後,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程序,取得相應等級綠色建築和健康建築標識。
三、組織保障
(一)專(zhuan) 家選取
建設單位應對高品質住宅建設項目中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等技術方案進行專(zhuan) 家評審,可進行綜合方案評審,評審專(zhuan) 家至少9名(含)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評審專(zhuan) 家按照規避原則應從(cong) 北京市綠色建築評價(jia) 標識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北京市裝配式建築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築專(zhuan) 家庫、北京市工程設計行業(ye) 谘詢委員會(hui) 、北京市綠色建材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中隨機選取,應包含建築、結構、暖通空調、施工、內(nei) 裝、部品、BIM、建築師負責製等專(zhuan) 業(ye) 。
(二)部門職能
1.市、區兩(liang) 級建設和規劃部門對項目實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健康建築、宜居技術和建築師負責製等管理模式相關(guan) 內(nei) 容開展專(zhuan) 項檢查。
2.各部門應嚴(yan) 格履行建設程序,在項目規劃審批、土地供應、施工圖備案、竣工驗收等各環節加強監督與(yu) 指導,並做好技術服務工作,確保項目嚴(yan) 格按照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要求實施。
本通知適用於(yu) 2021年起,我市行政區域範圍內(nei) 通過集中供地方式取得用地的高品質住宅建設項目。
附件:北京市高品質商品住宅項目建設管理流程圖(見下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hui)
2021年11月19日
文章來源:新浪地產(chan)
責任編輯: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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