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福州男子王某及妹夫林某在倉(cang) 山開了一家油漆店,向銀行申請了一台POS機。9月初,王某的朋友用店裏的POS機刷卡套現,並給了王某一筆勞務費。嚐到甜頭後,王某開始和妹夫商量多申請幾台POS機,專(zhuan) 門幹起了幫人刷卡的“生意”。
王某與(yu) 妹夫還拉朋友吳某入夥(huo) ,並答應每月給3000元的酬勞。短短4個(ge) 多月裏,他們(men) 通過POS機非法刷卡套現1000餘(yu) 萬(wan) 元,王某等人獲利十萬(wan) 餘(yu) 元。1月23日,上渡派出所民警將在店裏刷卡的王某、林某、吳某抓獲。
經審訊,3人對合夥(huo) 利用POS機刷卡套現非法獲利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3人涉嫌非法經營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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