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獎

2016年廣東省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計劃發布” 113561″

    根據《廣東(dong) 省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和《廣東(dong)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an) 於(yu) 印發廣東(dong) 省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3〕49號),為(wei) 做好我省2016年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發展工作,現製定工作計劃如下: 

    一、重點工作任務 

    (一)完善政策和技術標準體(ti) 係 

    研究推進綠色建設省級條例立法工作,印發廣東(dong) 省“十三五”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發展規劃,發布實施《廣東(dong) 省綠色建築設計標準》(新編)和《廣東(dong) 省綠色建築評價(jia) 標準》(修訂)。研究完善財政支持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政策,鼓勵各地製訂實施綠色建築容積率獎勵政策,支持各地在設定土地使用權出讓規劃條件時明確綠色建築比例。完善綠色建築評價(jia) 製度,逐步推進綠色建築標識實施第三方評價(jia) ,推動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建材在工程建設領域的廣泛應用。 

    (二)實施新建建築能效提升計劃 

    嚴(yan) 格執行建築節能強製性標準,鞏固設計、竣工驗收階段建築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的工作成果,進一步完善新建建築在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節能監管機製,重點加強縣區一級建築節能監管,提升建築節能實施水平。研究更高要求的建築節能標準,推進基於(yu) 能源、水資源消耗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繼續推動珠海、河源、梅州等地的規劃用地用電指標約束性試點工作,強化建築節能源頭把關(guan) 。 

    (三)全麵發展綠色建築 

    加強綠色建築工程質量管理,大力發展運行階段綠色建築。全省年度新增綠色建築麵積3600萬(wan) 平方米以上(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綠色建築年度發展計劃見附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築、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全麵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廣州、深圳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麵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珠海、佛山、惠州、東(dong) 莞、中山、江門、肇慶等7個(ge) 城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建築麵積比例不低於(yu) 90%,其他地級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建築麵積比例不低於(yu) 75%。在新城新區、城市更新改造、綠色生態城區等集中連片發展區域中,鼓勵規模化發展綠色建築。規範綠色建築認定管理,繼續推動地級以上市組織實施一星級綠色建築評價(jia) 標識。指導各地根據當地實際,積極開展超低能耗綠色建築試點示範。 

    (四)深入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管理 

    推進國家機關(guan) 辦公建築、大型公共建築和中小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公示工作,加強建築能耗監測平台建設。製訂公共建築能耗定額標準,以賓館、商場為(wei) 重點,研究製訂建築能耗定額管理製度。加強建築能耗數據分析和成果應用,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手段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力爭(zheng) 年度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麵積500萬(wan) 平方米。 

    (五)因地製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 

    加快製訂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設計、施工和驗收相關(guan) 標準或技術導則,研究建立多手段、市場化運作的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工作機製,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領域。繼續推進梅州、蕉嶺等地的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市(縣)建設工作,組織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項目驗收總結及推廣工作。 

    (六)開展“禁實限粘”與(yu) 推廣應用綠色建材 

    為(wei) 保護耕地和環境,建製鎮以上城市規劃區的新建建築項目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限製使用粘土類牆材製品。研究修訂我省新型牆材管理規定、新型牆材專(zhuan) 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研究建築餘(yu) 泥渣土循環利用政策。依托科研院所、大專(zhuan) 院校等單位,加強新型牆體(ti) 材料生產(chan) 應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指導各地市完善新型牆材推廣應用的管理措施。組織編製民用建築節能技術產(chan) 品推薦目錄,製訂綠色建材評價(jia) 標識管理製度,推廣應用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 

    二、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加強所轄縣(市、區)督導工作,切實推進當地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發展工作。省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廳將各地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實施情況納入省政府節能考核、大氣汙染防治等已有的相關(guan) 考評體(ti) 係,並組織年度全省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工作督查,對各地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實施情況予以通報。 

    (二)嚴(yan) 格監督管理 

    各地要完善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監管機製,規範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依法全麵落實建築節能責任主體(ti) 職責。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建築節能內(nei) 容是否符合建築節能強製性標準進行審查,對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項目,還要審查是否符合綠色建築標準。各地要加強監督管理,嚴(yan) 格處理違法違規行為(wei) ,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各地要加強綠色建築規劃設計、產(chan) 品部品檢測工作能力建設,促進綠色建築區域協調發展。要完善建築能耗數據采集、分析應用、運營維護等配套製度建設,組織做好當地建築能耗調查統計和評價(jia) 分析工作,多舉(ju) 措推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 

    (四)強化技術支撐 

    各地要通過政策扶持和市場引導,加強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適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形成產(chan) 學研一體(ti) 的科研機製,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技術路線。省住房城鄉(xiang) 建設廳加強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技術標準規範研究,組織編製民用建築節能技術產(chan) 品目錄,推廣應用綠色節能技術產(chan) 品。 

    (五)加大宣傳(chuan) 培訓 

    各地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ti) 的輿論導向作用,聯合科研院所、大專(zhuan) 院校加大對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的宣傳(chuan) 培訓力度,大力宣傳(chuan) 培訓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有關(guan) 政策、法規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從(cong) 業(ye) 人員水平,增強公眾(zhong) 對建築節能與(yu) 綠色建築工作認識。

責任編輯: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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