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許久的VOC排汙費終於(yu) 落地。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聯合製定並印發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汙收費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從(cong)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幸運的是,塗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chan) 品製造未被納入試點範圍內(nei) 。
根據《辦法》,VOC排汙收費試點行業(ye) 包括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兩(liang) 個(ge) 大類,原油加工及石油製品製造、有機化學原料製造、初級形態塑料及合成樹脂製造、合成橡膠製造、合成纖維單(聚合)體(ti) 製造、倉(cang) 儲(chu) 業(ye) 和包裝裝潢印刷等7個(ge) 小類。
《辦法》所稱VOC,是指特定條件下具有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具有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總烴(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含氧有機化合物(醛、酮、醇、醚等)、鹵代烴、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直接向大氣排放VOCs的試點行業(ye) 企業(ye) 應當繳納VOCs排汙費。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均征收VOC排汙費。VOC排汙費按VOC排放量折合的汙染當量數計征。計算公式為(wei) :VOC汙染當量數=VOC排放量(千克)/VOC汙染當量值(千克)。 VOC汙染當量值暫定為(wei) 0.95千克。
《辦法》還規定,石油化工行業(ye) 排汙者的VOC排放量,應區分生產(chan) 過程的VOC汙染源項,分別采取實測、物料衡算和模型等方法進行計算。對VOC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汙染物已征收排汙費的,應當將其排放量從(cong) VOC排放量中扣除。
塗料企業(ye) 應未雨綢繆
盡管塗料產(chan) 品未被納入VOC排汙收費試點範圍,但這或許隻是時間問題。今年上半年,有關(guan) VOCs排汙費即將全麵開征的消息便在業(ye) 界盛傳(chuan) ,並認為(wei) 7月1日為(wei) 起征時間節點。
“你們(men) 要報道一下這個(ge) 事情,不能讓塗料企業(ye) 再像(應對)塗料消費稅這樣毫無準備了。”在今年3月舉(ju) 行的中國塗料工業(ye) 協會(hui) 年會(hui) 上,某塗料行業(ye) 人士如此對記者說道。他指出,根據中塗協等方麵透露的信息,VOC排汙費的征收時間點極有可能在今年7月1日。
中國塗料工業(ye) 協會(hui) 副秘書(shu) 長劉傑在塗料年會(hui) 上也明確了VOC排汙費政策或將在今年年中出台並實行,提醒塗料企業(ye) 做好準備。“雖然這個(ge) 費用不是直接向塗料企業(ye) 收的,但會(hui) 損害你們(men) 的客戶的利益。”根據年會(hui) 透露出來的信息,基本可以確定的是,塗料下遊如汽車、船舶、集裝箱、工程機械、卷材、家具、鋼結構等行業(ye) 企業(ye) 已是“在劫難逃”。
此次在相關(guan) 行業(ye) 試點征收VOC排汙費,盡管在征收範圍及時間上有所壓縮和推遲,但依然說明國家正在推行更大的環境保護政策的實施。
對於(yu) 塗料企業(ye) 而言,應該未雨綢繆做好應對VOC排汙收費的正式征收。因為(wei) 一旦VOC排汙費全麵開征,不僅(jin) 僅(jin) 對於(yu) 塗料企業(ye) 本身,對於(yu) 其上下遊客戶而言都是較大的衝(chong) 擊。在VOC排汙費麵前,企業(ye) 不僅(jin) 要處理好自身的問題,更有必要在與(yu) 上下遊產(chan) 業(ye) 鏈的利益分配上取得平衡。
VOC排放代價(jia) 提高
據了解,《辦法》首次通過經濟手段限製VOC排放,預計將有效推動VOC治理。中國環境保護產(chan) 業(ye) 協會(hui) 廢氣淨化委員會(hui) 副秘書(shu) 長、防化研究院研究員欒誌強欒誌強表示,從(cong) 國家層麵來說,征收費率8元/kg是一個(ge) 較為(wei) 平均的標準,各地需要根據自己的大氣汙染情況進行一定程度的上調,例如北京市就規定每排放1公斤 VOC收20元。
根據《我國工業(ye) 源VOCs排放時空分布特征與(yu) 控製策略研究》統計,2010年國內(nei) 工業(ye) 源VOCs排放量約1300萬(wan) 噸,其中石化、印刷分別為(wei) 210萬(wan) 噸、 90萬(wan) 噸。假定全部VOC均按8元/kg收費,那麽(me) 每年征收額將達到1040億(yi) 元,其中石化、印刷行業(ye) 合計占240億(yi) 元。
測算難題依然存在
盡管《辦法》早已公布,但是進入實際操作階段,專(zhuan) 家認為(wei) 排放測算仍是首要難題。欒誌強表示,石化和包裝印刷行業(ye) 之所以成為(wei) 了首先試點的兩(liang) 個(ge) 行業(ye) ,是因為(wei) 其解決(jue) 了“怎麽(me) 算排放量”的問題,盡管可能仍然存在一些誤差。
國家環境保護城市大氣複合汙染成因與(yu) 防治重點實驗室、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陳長虹也認為(wei) 陳長虹認為(wei) ,VOC是目前國內(nei) 城市和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管理需求最強烈的內(nei) 容,但人們(men) 對VOC的排放特征和來源認識最不充分,VOC控製走上環保主戰場仍然需要更多努力。
在當前VOC汙染防控中,排放測算仍是首要難題。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表示,企業(ye) 生產(chan) 過程的排放很難測算,涉及工藝流程,治理起來更是複雜。
目前VOC排放測算初步解決(jue) 了部門排放量、企業(ye) 排放量、城市VOCs排放總量和來源,但排放環節並不清楚,排放清單和工藝流程、維護水平、管理水平均脫節,排放因子本地化也沒有解決(jue) ,導致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誤差大、大氣汙染防控科學依據不足、事故源難以追溯。
“從(cong) 達標管理的需求看,目前最迫切的是需要建立針對VOCs排放總量測算的標準方法、和工藝環節相關(guan) 的排放因子和QA/QC程序、建立各種大氣VOCs減排示範工程。”陳長虹表示。
一家從(cong) 事檢測業(ye) 務的大型國企人士對記者表示,除了技術不完善以外,國內(nei) 相關(guan) 企業(ye) 在VOC檢測等領域尚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需要更強力的監管,而非僅(jin) 靠道德約束。
文章來源:
責任編輯:
特別聲明: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本文轉載僅(jin) 出於(yu) 傳(chuan) 播信息需要,並不意味著代表本平台觀點或證實其內(nei) 容的真實性;文中圖片僅(jin) 供個(ge) 人學習(xi) 之用,著作權歸圖片權利人所有。任何組織和個(ge) 人從(cong) 本平台轉載使用或用於(yu) 任何商業(ye) 用途,須保留本平台注明的“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文章或圖片被轉載,請與(yu) 我們(men) 接洽,我們(men) 會(hui) 第一時間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