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cong) 相關(guan) 渠道獲悉,無錫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一起違規運輸危貨行為(wei) 進行查處,並通過深挖徹查、一追到底,最終揪出貨物源頭和地處外地的幕後違規企業(ye) ,開出了全省首例違規運輸危貨全鏈條處罰罰單。
據相關(guan) 部門介紹案件詳情時稱,無錫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在接舉(ju) 報之後,執法人員立即會(hui) 同交警部門對一輛涉嫌運輸危險品的蘇B藍牌車輛進行查控,並於(yu) 通江大道無錫收費站附近將該車查獲。
查處現場發現,該車裝載10桶油墨快幹溶劑共1800公斤,準備送往溧陽市社渚鎮。事後經專(zhuan) 業(ye) 機構鑒定,貨車運輸的油墨快幹溶劑主要成分為(wei) 醋酸乙酯,為(wei) 3類危險品。據調查,該車輛沒有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證,駕駛員黃某亦無危險貨物運輸許可。 執法支隊在調查完畢後,以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cong) 事危險貨物運輸給予司機黃某處以3萬(wan) 元罰款。
與(yu) 此同時,執法人員針對此案中的違禁物品來源展開追溯,在深入調查中,據司機稱這批貨物是在無錫市新吳區梅村的韓某某通過某網上物流平台下單發貨,執法人員隨即對韓某某展開調查。
後經調查,韓某某為(wei) 無錫一家運輸公司駕駛員,據其交代,該批貨物根據公司安排,從(cong) 南通某化工企業(ye) 將從(cong) 南通經無錫送往溧陽。當貨物到達無錫後,韓某某為(wei) 了降低運費成本,便以普通貨物名義(yi) 通過APP平台轉交給黃某,由黃某駕駛B藍牌車運送至溧陽。由於(yu) 單桶太重,韓某某親(qin) 自開叉車將貨物裝上車。
根據今年1月1日施行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充裝或裝載危險化學品的生產(chan) 、儲(chu) 存、運輸、使用和經營企業(ye) ,應當按要求建立健全並嚴(yan) 格執行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製度。由於(yu) 該運輸公司沒有貫徹落實這一規定,致使1.8噸的危險品上了無證車。據此規定,無錫市交通執法支隊對該運輸公司處以2萬(wan) 元罰款,同時對韓某某的違規行為(wei) 處以行政拘留。
由於(yu) 該批貨物外包裝僅(jin) 標有“油墨快幹溶劑”,卻沒有危險品應有的標誌,韓某某稱從(cong) 南通某化工企業(ye) 裝貨時就沒有外觀標誌,於(yu) 是作為(wei) 最先發去托運需求的一端——南通某化工企業(ye) 浮出了“水麵”。針對相關(guan) 企業(ye) 可能出現的違規情況,執法人員再次深挖,針對案件中的南通某化工企業(ye) 開展執法調查。
經查明,南通某化工企業(ye) 在托運該批貨物時,根據購買(mai) 人要求將原有的外包裝標誌去除後交付無錫運輸公司承運至溧陽,這一行為(wei) 同樣違反了國家規定。調查完畢後,無錫市交通執法支隊給予南通某化工企業(ye) 做出罰款5萬(wan) 元的處罰決(jue) 定。 據悉,交通執法支隊先後對黃某、無錫某運輸公司、南通某化工企業(ye) 分別予以處罰,同時公安機關(guan) 也對韓某軍(jun) 采取了治安拘留,一件事情四個(ge) 處罰案在全省實現首創。其中,對無錫運輸公司未建立健全並嚴(yan) 格執行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製度的處罰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施行以來全市交通運輸部門首例,對南通某化工企業(ye) 未按照國家有關(guan) 規定對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並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誌的處罰,也是全市近年來首例。
文章來源:無錫觀察
責任編輯:餘(yu) 凱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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