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第2025-142號公告,將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地區的石油樹脂(Petroleum Resin)征收為(wei) 期五年的反傾(qing) 銷稅,其中,中國大陸稅率為(wei) 2.26%~3.50%、中國台灣地區稅率為(wei) 7.07%和18.52%。

本案涉及韓國稅號3911.10.1000項下的產(chan) 品,但是軟化點不低於(yu) 130℃的C9石油樹脂不適用上述反傾(qing) 銷稅。
利益相關(guan) 方應於(yu) 2025年7月25日前提交評述意見。
2024年8月2日,韓國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地區的石油樹脂啟動反傾(qing) 銷調查。2025年2月21日,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公告,決(jue) 定自即日起對原產(chan) 於(yu) 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地區的石油樹脂征收為(wei) 期四個(ge) 月的臨(lin) 時反傾(qing) 銷稅,其中,中國大陸稅率為(wei) 4.45%~7.55%,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20日。2025年5月30日,韓國企劃財政部將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地區石油樹脂臨(lin) 時反傾(qing) 銷稅的截止日期由2025年6月20日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2025年5月22日,韓國貿易委員會(hui) 對中國大陸和中國台灣地區的石油樹脂作出反傾(qing) 銷肯定性終裁,建議韓國企劃財政部對涉案產(chan) 品征收為(wei) 期五年的反傾(qing) 銷稅。
文章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責任編輯: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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